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公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对我校拟予以立项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等方式向科研院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电话:51684658,051681270 邮箱:kypt@bjtu.edu.cn